【公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 文 号】:厅函〔2015〕273号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标 题】:关于举行全国工贸作业安全监管作业沟通会的告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行全国工贸作业安全监管作业沟通会的告诉
厅函〔2015〕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出产建造兵团安全出产监督办理局,有关单位:
定于2015年11月中旬,在广西南宁市举行全国工贸作业安全监管作业沟通会,到时安全监管总局分担领导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说话。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会议首要内容
深化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总结沟通一年来工贸作业安全监管作业经验做法,研讨处理存在的杰出问题,厚实推进“两项建造”和“三项专项管理”作业执行,强化底层基础建造,执行企业安全出产主体职责,推进全国工贸作业安全出产局势继续安稳好转。
二、会议时刻和地址
(一)时刻:11月18日(星期三),会期1天。17日8:00-20:00签到。
(二)地址:南宁金紫荆世界大酒店(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电话:0771-3913888)。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担负责人及相关事务处室负责人各1名,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演示城市(北京市顺义区、辽宁省沈阳市、浙江省宁波市、山东省诸城市、广东省广州市)、危险排查管理系统建造试点区域(河北省秦皇岛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省四平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珠海市、陕西省咸阳市)安全监管局首要负责人各1名。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计算司以及通讯信息中心负责人各1名,我国安全出产协会秘书长。
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演示企业、危险排查管理系统建造试点企业、有关技能支撑单位负责人各1名(名单见附件1)。
约请我国安全出产报社、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等新闻单位记者到会采访。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1月12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络人及电话:毕雅静,010-64463763、64463753<传真>)。
(二)需求接站(机)的,请提早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联络(联络人及电话:简志勇、覃瑞荣,0771-5659029<带传真>、18907719682、18978834365)。
(三)请严厉依照代表名额参会,不招待超员。
附件: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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